中核科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0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 15:00至2017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13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彭新英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04722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12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04693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7.305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 份293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0方可生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4707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 反对票代表股份1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3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098%; 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9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104707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 反对票代表股份1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23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098%; 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90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志红、刘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议案表决及计票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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